XX市:
我区姬公庵排涝泵站和袁家湖泵站均建于上世纪70年代,由村级集体投资建设,过去主要用于周围沿湖村民农田、鱼池排涝,一直靠村集体出资及周边厂矿企业支助得以运转。现由于城市建设、大型厂矿落户及滨江东路的拓宽,石化总厂、省二建、船管处、大桥七公司等单位工业、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,进一步增加了泵站的排涝负担,现有设备不堪重负,排涝经费非常巨大,村集体已无法承担。且由于经费问题,两泵站均年久失修,故障不断,无法达到防汛要求,存在严重防汛安全隐患。同时,我区也无专业水利技术人员,泵站的管理、维护、使用均无法保证。
鉴于以上原因,为确保正常排涝,安全度汛,恳请市批准将两泵站移交市城区泵站管理处统一维护、使用、管理。
专此请示,妥否,请批示。
二OXX年四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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